生活护理费南明区关于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如何领取
据悉,此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因工伤(亡)领取相关待遇的人员,具体调整方案为:一是伤残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:一级每人每月增加400元,二级每人每月增加380元,三级每人每月增加360元,四级每人每月增加340元,五级每人每月增加320元,六级每人每月增加300元。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:工亡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60元,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40元,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元。三是伤残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: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、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、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,分别调整为2013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0%,40%,30%。

南明区涉及到的12人,医保中心将积极完成待遇补发的工作,切实保障南明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和工伤职工的日常生活水平。该次待遇调整将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
今致企业外包服务
用工城市多、手续杂,忙不过来?
劳务派遣、人事代理、岗位外包、业务外包、招聘外包,一个团队对接;员工合同签在谁名下、社保在哪个账户缴纳,签协议前都说清楚。